女子冒名顶替他人30年,因怀孕被撤案,合理吗?





#女子冒名顶替他人30年# #朱丽春# #药店# 2020年12月1日,是朱丽春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天。16时左右,她打工的药店进来一男一女,语气非常严肃地问她“是不是朱丽春”。朱丽春说,当时天已黑,药店里只有她一人,也许是出于害怕的心理,她摇头否认了。 当晚,药店又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人是朱丽春的邻居。“我邻居领来一个男的,说是‘中间人’。‘中间人’说,下午来的那个女的也叫‘朱丽春’,但不是和我重名,而是盗用了我的名字和身份。” 在“中间人”接下来的讲述里,朱丽春听到了自己被“偷”走的三十年。1990年秋天,一名女子冒领了朱丽春的长春市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进入学校就读,1993年毕业后进入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作,即将退休。 而在家苦等两个月也没等到录取通知书的朱丽春以为自己落榜,无比失望,她在家“萎靡”了几年后,外出打工。由于没有学历,她做过服务员、售货员,最落魄的时候还捡过废品。“一没学历、二没技术,我打的都是短工,工资低、没有保险,所以我一直不知道身份被占用的事。”朱丽春说。2005年,朱丽春结婚又离婚,她参加了自考,开始在药店行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