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申请信息公开需缴12万,你怎么看?




#申请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征收拆迁#为了查证自家祖宅和自建房被征收拆迁是否合法、公平,2023年1月和5月,福建省莆田市的陈秀娟一家先后两次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土地征收项目的相关信息,均得到回复称:获取3182页的书面或电子化信息需要缴纳信息处理费12万元。 8月31日上午,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文简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人员陈女士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收费12万余元,是因为申请人陈秀娟申请公开内容中包含大量征收项目的“过程性”文件,这些文件不属于政府主动向外公开信息,依法应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显示,本办法所称信息处理费,是指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