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子多次与在网上认识的11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应该重判吗?
#顺平县法院# #石某# #18岁男子与11岁女孩发生性关系# 河北保定顺平县18岁男子石某多次与在网上认识的11岁女孩小花(化名)发生性关系,石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顺平县公安局刑拘后,顺平县检察院一度以“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批捕决定,后石某被监视居住。2023年3月9日,顺平县检察院决定对石某进行逮捕,4月7日,顺平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石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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