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上访遭信访局长辱骂,“获赔”两万元被判敲诈提上诉,判罚合理吗?

#山东女子上访遭信访局长辱骂# #获赔# #上诉# 2022年7月29日,李璐在阳信县信访局上访时,因接访人不是公示的该县主要领导,李璐提出质疑,但遭时任该局局长的刘某某辱骂,李璐将现场视频发布在社交平台。次日,刘某某被阳信县政府免职。李璐认为自己被辱骂一事属于民事和行政赔偿范围,要求阳信县政府、县信访局、刘某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30万元,三方各赔10万元。在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协调见证下,2022年8月28日,李璐与刘某某见面协商赔偿事宜。刘某某答应赔偿10万元,并现场给李璐转账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