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监管名义实施诈骗,应该严惩吗?

#税收宣传中心# #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防范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
#税收宣传中心# #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防范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